
一句话核心
民航局发布《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持有人首次被正式纳入背景审查范围,从申请执照到持证上岗,全链条新增背审环节。该规定将于 2026 年施行,替代现行的 2023 年版本。
为什么要关注
如果你是以下任何一类人,这份规定直接关系你的执业资格:
- 无人机操控员执照持有人(含在训学员)
- 无人机培训机构(负责学员背审的主体责任方)
- 取得运营合格证的无人机运营企业(用人即审)
- 其他民航从业人员(飞行员、管制员、机务、安检等)
此前,背景审查主要针对传统民航从业人员(空勤人员、地面人员、安检值机等)。这次征求意见稿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持有人明确写入第五条第(四)项,同时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列入第七条第(八)项执照审查清单。这意味着:考取和持有无人机操控员执照,与考取和持有有人机驾驶员执照,在背景审查层面享受”同等待遇”。
哪些人需要过背审
一、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第五条)
| 序号 | 岗位类别 | 具体范围 |
|---|---|---|
| 1 | 航空人员-空勤 | 驾驶员、飞行机械员、乘务员、航空安全员 |
| 2 | 航空人员-地面 | 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信人员、航空情报员、航空气象人员 |
| 3 | 安保相关 | 民航安全检查、旅客值机、航空器监护、安保护卫、安保信息管理等 |
| 4 | 运行保障 | 民用航空配餐、油料等运行保障人员 |
| 5 | 无人机操控员 | 在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单位从事飞行活动的操控员执照持有人 |
| 6 | 驻外人员 |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驻外(运营)机构工作人员 |
二、证件申办人员(第六条)
申办空勤登机证、民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临时通行证除外)的人员。
三、执照申请人员(第七条)
共 8 类执照申请人员需接受背审,其中第(八)项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四、兜底条款(第八条)
民航局、地区管理局或生产经营单位认为需要背审的其他人员。
通过背审的硬性条件
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不得通过背景审查(第九条):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无犯罪记录
- 无涉恐、涉毒违法行为
- 近 12 个月内未受过行政拘留处罚
- 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额外要求(针对驾驶员执照申请人,含无人机操控员)
申请人还需满足:配偶、父母(或直接抚养人)、兄弟姐妹不得为——
- 国家禁止组织的骨干分子或正在参与其活动
- 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因涉恐、涉毒受过刑事处罚
简单说:不仅查本人,还查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这一条对无人机操控员同样适用。
背审由谁负责
| 审查对象身份 | 背审责任主体 | 条款 |
|---|---|---|
|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含拟招录、实习、培训) | 所在民航生产经营单位 | 第十条 |
| 委托培养的飞行学生 | 飞行学生所属民航生产经营单位 | 第十一条 |
| 委托培养的管制员、电信人员等 | 所属民航生产经营单位 | 第十二条 |
| 参加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课程培训的人员 | 所属培训机构 | 第十三条 |
| 申办空勤登机证/控制区通行证人员 | 证件申办单位 | 第十四条 |
| 持有执照但未签劳动合同的人员 | 执照管理单位 | 第十五条 |
关键变化:无人机操控员学员在培训阶段就要接受背景审查,责任主体是培训机构,不是等拿到执照后才发现问题。培训机构成为背审执行的第一道关口。
背审程序怎么走
初次审查(第十六至十九条)
- 审查对象如实完整申报背景信息(违法犯罪、身份经历、社会关系等)
- 承诺本人满足审查要求,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收集材料后开展评估
- 在收到证明材料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背景审查结论
持续背景评估(第二十至二十二条)
背审不是一劳永逸。民航生产经营单位须对审查对象开展持续背景评估,内容包括:
- 违法犯罪、身份经历、社会关系变化
- 社会关系变化对审查对象的影响
- 重大变故的影响
- 现实表现情况
- 其他可能产生影响的情况
同时,单位应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建立动态掌握机制。
特殊情况怎么处理
| 人员类型 | 无犯罪证明要求 | 附加要求 |
|---|---|---|
| 港澳人员 | 所属/常住地区政府部门出具 | — |
| 台湾人员 | 台湾常住户籍地警务部门出具 | 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
| 境外人员 | 所属国/常住国政府部门出具 | 经使领馆领事认证或公证;外文需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
| 海牙公约缔约国人员 | 所属国政府部门出具 | 需提供附加证明书,免领事认证 |
| 已通过政治审查的公务员、警察、军人 | 所属单位人事关系证明 | 免其他背审材料 |
| 尚未取得户籍的退役军人 | 军队政治工作部门出具 | — |
不通过背审的后果(第三十八条)
一票否决,四条路全堵:
- 不得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 不得取得或持有相应执照
- 不得持有空勤登机证
- 不得持有民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对无人机操控员而言:背审不通过 = 考不了执照 + 持不了证 + 干不了活。
此外,执照管理单位在颁发、换发执照前须审核背审结论(第三十九条),证件管理单位在制发、换发证件前须审核背审结论(第四十条)。背审结果与执照发放直接挂钩。
对无人机行业的实际影响
对操控员个人
- 考执照前先过背审,无犯罪记录是硬门槛
- 直系亲属有涉恐涉毒刑事处罚记录的,可能影响执照申请
- 持证期间须接受持续评估,出现新的违法犯罪问题将被取消资格
- 需要提前准备《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培训机构
- 成为学员背审的主体责任方(第十三条)
- 需建立背审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结论
- 材料须长期保存
对运营企业
- 用人即审,承担主体责任(第十条)
- 持续背景评估是法定义务,不是可选项
- 须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建立动态机制
- 背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时间线
| 节点 | 事项 |
|---|---|
| 现在 | 征求意见阶段,各方可反馈意见 |
| 2026 年(具体日期待定) | 正式施行 |
| 施行日 | 原《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规定》(民航发〔2023〕13 号)同时废止 |
建议
- 操控员执照持有人:尽早自查是否符合第九条五项条件,如有行政拘留记录,留意是否在 12 个月追溯期内
- 在训学员:向培训机构确认背审流程和所需材料,提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 培训机构:尽快建立背审工作制度和材料管理流程,明确责任部门
- 运营企业:梳理现有人员的背审档案,排查是否需要补审,建立持续评估机制
- 意见反馈:征求意见阶段是表达行业诉求的窗口期,有实际困难的可通过民航局渠道反馈
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原文链接
https://www.caac.gov.cn/HDJL/YJZJ/202608/P020260821595774893163.pdf
来源:中国民航局网站、无人机世界

航拍网



器材推荐
展会赛事
无人机资质申请教程
飞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