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及来京游客请注意,根据《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切不可心存侥幸“黑飞”否则将面临处罚。
10月6日,怀柔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景区附近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将涉嫌“黑飞”人员李某查获。
经查,李某为拍摄风景,在明知北京市无人机管制政策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其“黑飞”地点周边,有无人机管制政策提示。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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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规“黑飞”情节较重的,将面临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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