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中部地区空域审核平台使用空域申请指南(1.0版)(试行)》,旨在便于向通用航空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用户提供更好的空管服务,规范中部地区空域审核平台常态化运行,进一步提升平台审批管理实效。指南仅适用于河北地区,用户可参照指南规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标准化流程实施空域申请。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低空空域划设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规范特殊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文件中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及通用航空器的运营资质、驾驶员/操控员、空域使用相关要求,为便于向通用航空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用户提供更好的空管服务,规范中部地区空域审核平台常态化运行,进一步提升平台审批管理实效。我厅制定了基于平台的空域申请操作指南(试行),仅适用于河北地区。用户可参照指南规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实施空域申请。
本指南将持续根据用户使用及审批管理中遇到的最新情况逐步完善。
特此通告。
附件:中部地区空域审核平台使用空域申请指南(1.0版)(试行).pdf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6月16日

全文下载地址:
https://jtt.hebei.gov.cn/cms/ewebeditor/uploadfile/2026/06/16/20260616174224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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