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公告
根据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现将我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公布如下:
适飞空域范围为《湖北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见附件)中蓝色区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适飞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用户可登录湖北低空飞行服务平台(www.hubeidk.com)查询适飞空域,并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新版适飞空域于2026年5月14日零时启用。
特此公告。

附件:湖北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pdf
附件:湖北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dbf.fix.prj.shp.shx格式).zip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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