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民航局正式发布了《正常类动力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不载人)适航标准》(AC-21-AA-2026-47)《正常类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不载人)适航标准》(AC-21-AA-2026-46)两部全新适航标准。两部标准已自2026年4月3日起正式生效。其中,《正常类动力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不载人)适航标准》为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25公斤以上、5700公斤及以下,不用于载人飞行的、可进行融合飞行或者在人口密集区域上方飞行的正常类动力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提供了一种局方可接受的适航标准,这类航空器的飞行形态包括多旋翼形态、固定翼形态和过渡形态。
《正常类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不载人)适航标准 》提供了CAR-92部规章第92.343条规定且符合以下限制的正常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型号设计及其更改所需 满足的适航要求:(1)《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 3180千克的中型和大型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2)不用于载人飞行,可用于人口密集区上方飞行或融合飞行。下面是两部全新适航标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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