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即将禁飞
为保障宜昌市第七届运动会开幕式活动安全顺利举行,维护现场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和空域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开幕式期间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4时起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止。
二、禁飞区域
宜昌市夷陵区文化广场第七届运动会开幕式活动现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低空空域。
三、禁飞对象
本通告所称禁飞对象,包括一切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民用无人机、航空模型等“低慢小”飞行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无人机、航模、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管控措施及法律责任
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在现场部署无人机反制系统,对违规升空的航空器采取信号干扰、强制迫降等必要处置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
2025年10月9日
关于群星演唱会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群星演唱会期间莲溪湖公园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保障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
二、管控时间
2025年10月12日12:00至23:00
三、管控区域
以莲溪湖公园为中心,垛陈线–施耐庵东路–文峰路–东公路围合区域。

四、管控措施
1. 管控时段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管控区域从事未经审批的“低慢小”航空器的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2. 对于执行紧急救援、医疗救护、赛事直播等特殊飞行任务,需进入本通告管控区域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交申请,取得飞行许可后向公安机关报备。
五、处置原则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等紧急措施。违反本通告或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举报
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请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兴化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9日
凤凰县关于无人机临时禁飞的通告
因205年湖南省足球联赛(湘超)湘西赛区凤凰安保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无人机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
2025年10月11日15:00-23:00
(二)禁飞区域
以凤凰县民族体育场为中心,方圆一公里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飞行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管控措施
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禁止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各类飞行活动。涉及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电视转播等特殊任务的飞行,必须具备与所使用的航空器相符合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提出申请,获批后报公安机关备案方可开展现场作业。
(五)责任追究
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凤凰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9日
关于在达日县辖区内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达日地区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决定在2025年10月10日00时至2025年10月17日24时期间,对达日县“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在达日县辖区范围内设立临时禁飞区,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 200公里每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等,主要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
三、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等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执行军事、测绘、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履行手续,按相关要求报备。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0975-8313214
本通告自发布起实施。特此通告。
达日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9日
关于2025滨州半程马拉松赛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管控的通告
为保障2025滨州半程马拉松比赛现场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根据2025滨州半程马拉松组委会要求,非经依法审批的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不得出现在赛道、主会场、起终点及与赛事相关的各功能区等区域范围,以免干扰赛事正常进行。
2025年10月12日 早上7:00–12:00
比赛路线:
(一)男、女半程马拉松
滨州黄河三角洲交易中心东门(起点)→渤海十八路右转一南海路直行530米折返→南海路右转→渤海十八路直行→黄河大道(“美在滨州”)左转→黄河大道折返→黄河大道(“美在滨州”)右转→渤海十八路直行→滨州黄河三角洲交易中心东门(终点)
(二)欢乐跑
滨州黄河三角洲交易中心东门(起点)→渤海十八路直行→环旗帜广场一圈(折返点)→渤海十八路直行→滨州黄河三角洲交易中心东门(终点)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凡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妨碍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2025滨州半程马拉松组委会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