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禁飞通告
按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空域划分的有关规定,遂宁市主城区均为管制空域。为确保2025年9月4日“神采正飞扬·郎酒之夜”遂宁站演唱会在遂宁市体育中心顺利举办,保障活动期间的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报请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协助,现将活动期间空域管控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空域范围和时段
(一)范围:以遂宁市体育中心内经纬度点(经度105.600499791°,纬度30.520208414°)为中心,水平半径1000米,垂直真高300米及以下。

(二)时段:2025年9月4日15时至2025年9月5日1时。
二、有关要求
(一)在上述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一般性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保障的飞行任务除外。执行飞行任务,报备电话0825-2656313。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泰来县公安局关于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
二、2025年9月2日0时至17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泰来县全域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特殊任务的除外)。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涉及应急救援、警务执勤、农林植保、电力巡检、紧急医疗等特殊任务的飞行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审批,并向泰来县公安局报备(联系电话:15546276111)。
违规飞行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泰来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