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行政区域的空中安全,防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低慢小”航空器采取临时飞行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5年8月29日0时至9月3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全域
三、管制对象
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四、管制措施
1、管制期间,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和施放活动,禁止违规销售各类空飘物、系留气球。
2、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3、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西和县公安局关于第十三届陇南乞巧女儿节期间对无人机管控的通告
第十三届陇南乞巧女儿节启动仪式及“相遇陇南、情定乞巧”主题演出活动将于2025年8月22日至8月29日在西和县举行。为保障活动现场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甘肃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控的通知》,严禁在大型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上空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确需飞行的,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在活动期间,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和航空模型等“低慢小”飞行器在活动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三、确因工作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要报请第十三届陇南乞巧女儿节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书面报备,严格按照安全规章规范操作。
四、对擅自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公民、新闻媒体记者及飞行爱好者应当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安保工作,杜绝违规飞行。对拒绝、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办理无人机备案登记:西和县公安局205办公室,联系人:王号东(13830979684)
特此通告!
西和县公安局
2025年8月20日
关于依法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禁飞区域管控的通告
8月27日至30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九届那达慕大会在我市举办,为维护活动现场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段:2025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二、禁飞地点: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阿拉尔草原文化节度假村。
三、禁飞区域:活动现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控区。
四、禁飞类型:管控期间,管控区域内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及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五、管控措施:临时禁飞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飞的“低小慢”航空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六、飞行报备及违规处罚:临时禁飞期间,如确有飞行需要,应当向格尔木市公安局书面报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区域进行升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须听从现场指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本通告禁飞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格尔木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0日
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额济纳旗航空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0月9日
二、管控对象
(一)“低慢小”航空器
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 (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等。
(二)空飘物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
三、管控范围
以额济纳机场为中心,半径55公里内为机场净空保护区,包括 “低慢小” 航空器和空飘物禁飞区、管制区、适飞区。其中,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外各10公里、跑道两端外各20公里区域为禁飞区域;净空保护区内除禁飞区外,其他区域为管制区域和适飞区域(范围具体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适飞区域适用于飞行真高120米以下)。

图:额济纳旗禁飞区
四、管控要求
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和施放活动。放飞“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单位需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请相关单位、组织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公安、机场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及其拥有者、使用者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额济纳旗公安局
2025年8月20日
江苏高邮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禁飞区域管控的通告
8月23日17时至23时,高邮市文化体育休闲公园(海潮东路288号)将举办2025扬州市城市足球联赛第一轮高邮主场对阵江都比赛。为确保赛事期间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8月23日17时至23时活动期间,所有未经空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依法审批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不得出现在高邮市文化体育休闲公园现场及周边区域,以免干扰活动正常进行。
二、本提示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凡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妨碍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提示。
高邮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1日关于2025年江西省城市足球超级联赛抚州队主场对战新余队比赛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保障2025年江西省城市足球超级联赛抚州队主场对战新余队比赛期间的空中安全,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确保活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控时段及区域。2025年8月24日16时至22时,对抚州市赣东学院东临校区及周边500米区域进行临时管控。

▲上图红色线框内为比赛期间“低慢小”飞行器禁飞区域
二、禁飞类型。禁飞管控期间,除经抚州市公安局东临新区分局审批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报备手续。向抚州市公安局东临新区分局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时,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飞行。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抚州市公安局东临新区分局
2025年8月20日
关于2025年博山区孝文化民俗展演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5年博山区孝文化民俗展演活动将于8月22日正式启动,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2025年8月22日中午12:00至21:00。
二、禁飞区域:中心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大观园路西北、博八铁路以西合围区域内。

三、禁飞的“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及其他空飘物(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经依法批准执行新闻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对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敬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特此通告。
博山区孝文化民俗展演活动领导小组
2025年8月20日
来源:综合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