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香港地区西环一女子归家时被坠落的无人机击中,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眼角缝了5针;经过调查,警方昨晚(6月2日)在山道一单位拘捕33岁男子,涉嫌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任何人或财产安全。
警方表示,5 月31 日下午约4 时接获25 岁姓陈女子报案,指她行经港铁香港大学站B2 出口对开时,被一部无人机击中头部;事主头部受伤,清醒送往玛丽医院治理,西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7队人员接手调查案件,经调查后,人员昨日(6 月2 日)晚上约11 时在山道一单位拘捕33 岁姓梁本地男子,涉嫌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任何人或财产安全。被捕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6 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最高可判监2 年及罚款5 千元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法例第448C 章《1995年飞航(香港)令》,任何人士不得因卤莽或疏忽操作无人机而危害他人或财产安全。若违反上述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2 年及罚款5000 元。
陈小姐透露,意外发生时她并没有留意到附近有人在操作无人机机,但有听到头上有些声音,下一刻就被无人机击中,致太阳穴近眼尾缝了5 针,头顶、手有伤痕和红肿。对于差点就伤及眼睛,她谓是不幸中的大幸。意外后,她报警求助并捡走无人机。警方称,这是一台大疆 Mavic 2无人机,但机内没有SD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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