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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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低空经济联盟、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无人机协会”等一批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解散

3月31日,民政部公布8起假冒行业协会等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涉及低空经济。民政部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核实其身份;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请及时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中国低空经济联盟”案

“中国低空经济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对外宣称为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设有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架构,以及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等职务,以“中国低空经济联盟”名义多次举办项目论证会、对接会、主题沙龙、论坛年会等活动,扰乱了行业管理秩序。

2025年8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低空经济联盟”予以取缔。

百度百科截图

“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无人机协会”案

“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无人机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对外宣称为区域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设有会长、执行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等职务,举行了成立大会,面向无人机领域企业、专家、从业人员等发展会员,先后开展了行业峰会、专家主旨演讲、圆桌对话等活动,并面向低空经济领域相关机构、人员开展投资对接、合作洽谈等,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

2025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责令“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无人机协会”予以解散。

百度百科截图

其他6起典型案例,包括“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协会”案、“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国际商务工作委员会”案、“中华志愿者协会永康乡村振兴惠民服务站”案、“中国顶级烹饪大师匠传委员会”案、“山东省老酒收藏协会”案以及“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案。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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