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安局关于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因大型活动安保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决定在2025年9月12日24时至9月16日24时期间,对我市“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现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二、2025年9月12日24时至9月16日24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三、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等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执行新闻宣传、军事、测绘、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履行手续,按相关要求报备(需要报备请前往西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特此通告。
西宁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2日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衡水市奥体中心周边区域对“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保证“逐梦衡水湖 乐动马拉松”群星演唱会期间奥体中心周边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衡水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实施临时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和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间:2025年9月14日0时至24时。
三、管控区域:管控区域为东至红旗大街,南至崇文路,西至中华大街,北至永兴路合围空域范围。
四、管控原则:临时管控期间,除活动需要外,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进行飞行活动。
五、管控措施:对于违反临时管控规定升空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关于中乙联赛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2025年9月13日19时30分,中乙联赛海门珂缔缘对阵深圳二零二八的比赛将在南通足球训练中心海门基地足球馆举行,为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确保活动期间赛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比赛日当天19时30分起至21时30分止,以南通足球训练中心海门基地足球馆为中心,周边外延500米范围区域。
三、管控原则: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在管控区域内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届时,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巡查,对违规飞行行为,在条件有利时采用技术手段坚决反制。
四、特殊情形:执行紧急救援、医疗救护、赛事直播等特殊飞行任务,需进入本通告空中管控区域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请,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能实施飞行作业。
五、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2025年9月12日
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首届海峡两岸(湖南)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第三届张家界旅游发展大会水上板板龙灯夜游展演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我县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管控区域和时间
于2025年9月13日、14日的17:30至22:30时段,在本县笔架路以北、常张高速公路金慈街道段以南、永安大桥以东、城关电站以西空域,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三、管控措施
1.在管控时间和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2.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等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管理工作。
3.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管控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慈利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2日
关于2025“幸福江西健康行”万人健步走·于都站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5“幸福江西健康行”万人健步·于都站活动将于2025年9月13日18:30在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纪念园(纪念碑广场)举办,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5年9月13日17时至22时,对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纪念园及区域周边10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管制。
二、禁飞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同意、于都县公安局审批的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经主办方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依法严打违规飞行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于都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2日
弥渡县公安局关于2025“一节一赛”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管控的通告
2025年小河淌水·大理弥渡民歌节、春沐源大理小河淌水半程马拉松将于9月13日至21日在弥渡县举行,为维护赛事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通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滑翔机、航空模型、穿越机、滑翔伞等。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
(一)小河淌水·大理弥渡民歌节
管控时间:2025年9月13日6时起至21日22时
管控区域:花灯广场周边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500米,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未经审批同意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二)春沐源大理小河淌水半程马拉松赛
管控时间:2025年9月21日6时起至14时
管控区域:2025大理小河淌水半程马拉松比赛场地区域沿线及周边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500米,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未经审批同意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三、管控要求
除经过审批同意的媒体机构进行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公安机关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无人驾驶航空器。如有飞行需要,应当报弥渡县公安局备案,并经空中管制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间段内,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升空。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依据本通告进行驱离迫降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二)对于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举 报 电 话 110
红岩派出所 0872—8366035
新街派出所 0872—8330004
弥城派出所 0872—8168336
寅街派出所 0872—8377004
苴力派出所 0872—8350124
密祉派出所 0872—8320110
德苴派出所 0872—8380022
牛街派出所 0872—8390010
弥渡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