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了维护首都及我市行政区域内空中和公共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及空飘气球、孔明灯、风筝等空飘物。
二、管控时间
2025年8月29日零时至2025年9月3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和施放活动,禁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违规销售行为。
四、处置原则
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军队、民航、无线电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特此通告。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辛集市公安局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2025年8月29日00:00至2025年9月3日24:00。
二、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飞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控区域:辛集市行政区域全域。
四、管控原则:管控期间,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飞行、施放活动。
管控期间,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违规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反制处置;对违法违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辛集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1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全国民族民间龙舟公开赛(湖南∙麻阳站)、2025“龙腾潇湘”中国传统龙舟赛(麻阳站)期间临时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告
为保障2025全国民族民间龙舟公开赛(湖南∙麻阳站)、2025“龙腾潇湘”中国传统龙舟赛(麻阳站)期间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赛事期间无人机飞行作如下公告:
一、禁飞对象: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禁飞区域:高村镇漫水河段龙舟赛场区域上空及方圆200米范围。
三、禁飞时段:2025年8月26日、27日、28日5时至22时,以及30日、31日5时至15时。
四、管控措施:公安机关负责管控,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擅自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殊情况说明:若因活动直播、新闻报道、安保需求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无人机,务必在8月24日前向麻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人:侯警官,13787525444)报备申请(需提供无人机型号、机身编码、飞行计划、操作人员信息等资料)。获批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区域内飞行,并严格遵守相关飞行安全规定。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如有发现违反本公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特此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关于中乙联赛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2025年8月24日19时30分,中乙联赛海门珂缔缘对阵广西恒宸的比赛将在南通足球训练中心海门基地举行,为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确保活动期间赛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比赛日当天19时30分起至21时30分止,以南通足球训练中心海门基地为中心,周边外延500米范围区域。
三、管控原则: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在管控区域内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届时,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巡查,对违规飞行行为,在条件有利时采用技术手段坚决反制。
四、特殊情形:执行紧急救援、医疗救护、赛事直播等特殊飞行任务,需进入本通告空中管控区域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请,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能实施飞行作业。
五、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2025年8月22日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府谷县2025年文旅产业投资招商推介会暨七月初二传统古会期间中心城区无人机表演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府谷县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和区域
管控时段:2025年8月24日20:00至21:30。
管控区域:河滨公园体育场无人机起降地点及其周边1公里范围内空域。
二、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孔明灯参照此通告要求,一并列入管控范围。
三、管控措施(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依法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二)对于违反规定在管控区域、管控时段内飞行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邯郸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禁止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行政区域的空中安全,防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低慢小”航空器采取临时飞行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5年8月29日0时至9月3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邯郸市行政区域全域(含所辖县市区)
三、管制对象 “低慢小”飞行器(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物)。
四、管制措施
1、管制期间,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和施放活动。经批准用于安保和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航空器和空飘物除外。 2、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3、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违反通告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邯郸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2日
来源:综合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