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并不可以随意放飞的
6月8日,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查获一例无人机“黑飞”案件
并开出了首张罚单
今年四月份开始,王某(化名)在抖音账号中发布多条航拍视频,后被宁波公安机关发现,其无人机飞行拍摄地点涉及宁波轨道交通高架禁飞区域,违反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随即将其带回轨道交通治安分局了解情况。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黑飞”很有可能酿成大祸。“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中规定,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如需飞行,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轨道线路铺设有高压线,无人机靠近后容易被强磁场干扰信号,极可能失控坠机,一旦坠机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禁飞区拍摄的画面
经调查,王某是一名无人机摄影爱好者,因不了解相关规定,犯下这一错误。对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罚款1500元。王某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在此,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民警也提醒无人机摄影爱好者,“放飞无人机前,一定要学习《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条例》,了解哪些地方是禁飞区域。如若确有放飞需要,应提前向公安机关报备。”
来源:宁波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