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规范》(T/AOPA 0008—2025)的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训练航空器运行管理,健全训练飞行数据追溯与监管机制,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训练航空器接入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云系统核查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与依据
2025年12月30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批准修订并发布实施《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规范》。该标准在T/AOPA 0008—2020基础上修订形成,其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相关标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为无人机人才培养和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行业技术依据。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的机构,现有训练机构应严格对照规范要求,持续完善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训练管理手册及运行管理等内容。新设立训练机构在申请训练机构合格证件时,亦应全面按照本规范执行。
在训练航空器系统方面,《规范》明确要求所有用于训练的无人机完成实名登记、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接入无人机云系统。数据管理上,训练全过程数据(含学员身份、科目、时长、成绩)须实时上传云系统并保存不少于三年。本次核查工作正是依据上述条款而部署推进。
二、核查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核查工作将于2026年6月15日正式启动,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核查任务。
核查范围:各训练机构须将本单位所有符合规范适用范围的训练航空器,通过机载计时终端或飞行控制系统接入无人机云系统,确保训练飞行数据能够实时、准确、合规上报。
分类处理:对已完成入云的机构,重点核查训练航空器接入后的常态化运行情况,确保数据链路长效稳定;对未完成机构入云、未实现训练航空器全量接入或未依托云平台开展常态化飞行训练的机构,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开展进一步核查。
三、对培训机构的几点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完成系统接入与自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二是确保数据链路稳定。完成接入的机构,须持续监测数据上传稳定性与系统运行状态,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各机构应主动配合协会开展核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合规时间提示
本次核查将于6月15日正式启动,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任务。请各机构抓紧做好自查和接入准备,确保如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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