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龙头大疆创新(DJI)去年1月传出内部腐败、渎职问题,当中16人被移送司法部门,预计损失10亿元人民币。至今年5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两名 DJI 前员工的受贿二审刑事判决书,揭露二人收取了供应商348万元回扣。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两名 DJI 前员工的受贿二审刑事判决书。
DJI 法务部收匿名举报揭发
该份判决书显示,2018 年8月,DJI 法务部收到匿名举报,指前员工伊丹于2016年6月离职后加入其在职DJI 时引入的供应商威欣睿公司,并勾结DJI 在职采购人员吕龙,承诺在增加采购额的情况下给予返点,其后多次向吕龙输送巨额贿赂总计约140万,为供应商谋取利益。
经核实,DJI 证实伊丹离职后的确加入了威欣睿公司,而吕龙先后多次向该供应商下单,采购额从每年30余万元升至每年3,000余万元,截至报案时采购额共计约7,500余万。吕龙在获悉DJI开始内部调查后,于 2018年8月底主动请辞。
两被告互咬 收348 万
判决书进一步揭露伊丹、吕龙二人在庭上「互咬」。吕龙供称:「伊丹约我吃饭,埋怨采购的工作太恶心,一点权力和地位都没有,问我有没有想过额外赚点钱,我说我们职位这么低怎么赚钱,问他安不安全,他说他只跟供应商的老板谈,不会和其他人谈,知道事情的人特别少,很安全,他说这种模式叫『REP』模式,他做中间人,出了任何事情和我没有关系。关于回扣点数的问题,伊丹和我说威欣睿公司是做电容的,让我做这个,给我1 到2 个点的回扣,他拿多少我不知道。由伊丹接触威欣睿公司,回扣是伊丹通过银行转账给我的,我没接触威欣睿公司。」
伊丹则供称:「2016年5月份,我从大疆公司离职,吕龙找到我让我去和威欣睿公司谈,收取5%好处费,吕龙分三分之二,我分三分之一。我去找威欣睿公司的老板林某谈,他答应了,随后就是按照约定,每月按照威欣睿公司在大疆公司采购额的5%,林某通过宿某艳的账号给我转钱,我在收到钱后,当月就拿着现金给吕龙。我给吕龙的钱中,两笔共110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其余都是现金。威欣睿公司总共转账28笔共3,482,288元人民币,我实际给吕龙270万元左右,剩余78万元是我的。」
港人被告月入 7 万港元
案中被告人吕龙是香港居民,2014年香港与自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往大疆公司,2015年转岗为采购经理,2018年 7月离开大疆公司。在大疆期间一个月 7万元港币,任职约4年,共收入约 300多万元。
另外,在 DJI报警后,伊丹经电话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019年1月30日,他与 DJI达成和解协议,赔偿 DJI 80万元,取得大疆公司谅解。
官判共同犯罪 判监、没收贿款
法院认为:「犯罪过程中,吕龙利用担任大疆公司采购经理的职务便利,帮助威欣睿公司提升在大疆公司的业务量,伊丹负责与威欣睿公司林某对接,收取好处费,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部分好处费转交给吕龙,二人在共同利益支配下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属于共同犯罪⋯⋯虽然双方对部分转款的性质存在异议,但该事项属于内部分赃问题,不影响犯罪总额的认定。综上,吕龙与伊丹对受贿总额共同承担责任。」
今年1月13日,深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吕龙和伊丹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刑五年和一年半,同时追缴两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2,626,788元,依法没收。
去年初,网上流传一份 DJI 内部反腐败的通告。
16人移交司法部门
去年初,网上流传一份DJI 内部反腐败的通告,指出至通告发出之时共有45 人因涉嫌腐败及渎职被查处,涉及供应链决策腐败的研发、采购人员最多,共计26人,另销售、行政、设计、工厂则有19人。在这当中,16人移交司法部门,29人直接被开除。
通告也透露,由于供应链腐败,造成公司平均采购价格超过合理水平20%以上,其中高价物料高出20%至50%,低价物料以市场合理水平2至3倍价格购入。此次腐败行为保守估计令 DJI 损失逾10亿元人民币。 DJI 事后成立专业反腐小组,内部正持续反腐行动。
资料、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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