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在高铁梅州西站升放无人机?罚款500元
近日,一名摄影爱好者在高铁梅州西站社会停车场操纵无人机飞行,被正在巡逻的惠州铁路公安处梅州西站派出所民警及时发现、制止。
经查,张某(男,26岁,梅州人)是一名摄影爱好者,经常驾驶无人机拍摄身边景色。5月15日9时许,其在高铁梅州西站社会停车场等待乘坐高铁返乡的女友时,因闲着无聊,便操控无人机拍摄梅州西站周边景色,用于自己欣赏保存,在梅州西站广场上空拍摄约5分钟后被民警查获。因该男子未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批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擅自在高铁梅州西站社会停车场(距离高铁动车线约50米)升放无人机,违反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该男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按照《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体。惠州铁路公安处梅州西站派出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的部署和要求,把确保以高铁和旅客安全为核心的公共安全作为实战练兵的重点内容,结合管内实际不断加强站区防控,对类似案事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苍南民警在铁路旁,发现有人在飞无人机!结果
5月12日,苍南站派出所瑞安站警务室民警日常巡线时,经过一铁路涵洞附近突然听到一阵嗡嗡的噪音,顺着声音抬眼一看,铁路涵洞上空一架无人机正在盘旋,随时可能触碰铁路接触网,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影响。民警在涵洞旁发现4人正在操控上空盘旋的无人机,立即上前制止。经询问,4人称,因工作原因在这里放飞无人机。民警对他们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告知他们,铁路电力线路都是上万伏的高压线,无人机靠近后容易受到高压强磁场影响,极有可能出现因信号被干扰后失控坠机,危及铁路运输安全。4人收回无人机,表示今后不再在铁路线边放飞。
民警提醒市民,在铁路沿线放飞无人机安全隐患很大,一旦无人机飞入铁路防护栅栏内,有可能给高铁电缆设施及高铁列车运行安全带来危险。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对单位和个人分别处以1万元至5万元,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高铁站惊现无人机 铁警快速处置
近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北站,有摄影爱好者在距离高铁站垂直距离约100余米处的站前广场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怀化铁路公安处龙山站派出所值勤民警立即制止。
当天下午,龙山站派出所值勤民警正在广场巡视,听到空中一阵嗡嗡声,抬头发现一架无人机在距龙山北站垂直距离约100余米处的站前广场进行航拍。考虑到无人机可能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民警迅速行动,在站前广场上找到了正在遥控无人机的操作员。因为对无人机有比较浓厚的兴趣,为了拍摄龙山北站的风景,这名摄影爱好者便跑到站前广场放飞无人机进行拍摄。民警立即制止其行为,并告知其在高铁站附近操作无人机的危险性。
铁路警方提醒:在铁路沿线放飞无人机安全隐患非常大,铁路接触网电压高达两万七千伏,附近有强大的电磁,会对无人机的操控产生干扰,导致无人机失控撞毁铁路设施设备,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如2017年10月18日,石门北站,一男子在铁路附近遥控无人机飞行,受接触网电磁波干扰失控,撞上接触网引起燃烧,造成线路中断。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无人机等低空漂浮物体。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个人禁止到铁路沿线升放无人机、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以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via.新湖南客户端
在此,航拍网提醒广大飞友,在放飞无人机前一定要了解并遵循飞行器管理条例,以免触犯法律,得不偿失。